
如果僅把房子當成是解決住的問題,那它的屬性就是日常生活中的消耗品,也就是人們常說的衣食住行。如果從這個角度來理解,住得大小與條件的好壞不至于引起人們這么大的關注,因為這取決于一個人收入的多與少,就像買件衣服那樣,可以買好點的,也可以去租去借。
如果把房子當成財富的屬性來看,那情況就不一樣了。這讓我想起人們對“三大件”的理解,從“自行車、縫紉車、電風扇”到“冰箱、彩電、金戒指”再到“房子、戶口、汽車”的演變過程可以看出,其實當今新的“三大件”作為車和戶口已經不算什么了,作為房屋還是財富的屬性到底能持續(xù)多久,對此我的態(tài)度不是很樂觀。在此我想提醒的是,房屋作為財富屬性的功能正在逐漸淡化。
近期,銀監(jiān)會主席劉明康發(fā)表談話稱:“若房價再下跌50%,銀行還是能夠承受了的”;開征遺產稅這個題目,國家有關部門從來沒有停止對此事的研究,其征收對象是股權和產權。設想一下,當開征遺產稅這個消息突然間對外公布,它的稅率在50%—80%之間時,房子傳給下一代的可能性將會被大大“縮水”,臺灣富豪王永慶去世后,其子女被征收了129億的遺產稅,這是剛剛發(fā)生不久的事情。房屋作為財產的屬性被徹底消滅的可能不是很大,但是被層層征稅后的房子你還敢當做財富持有嗎?;還有,當銀行按照5折的價格拋售房子;當房屋及其鏈條上的建筑安裝行業(yè)施行增值稅后,其整體稅負會增加20%左右,這些又由誰來承擔?把它加到房價上,百姓會買單嗎?;當房地產信息化后,每個人所持有的房子就會像銀行看個人信用、公安局查身份證那樣簡單的時候,用不正當手段持有房屋的人還能不選擇拋售嗎?等等……還有很多稅務元素。
當今,對手中還有一些存款的人來說,還沒有像房屋這樣既可以保值又可能增值的商品。所以,我們現(xiàn)在需要考慮的是,應該如何看待房子的屬性很重要,在這個基礎上再討論房價可能會更加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