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鐘達文 通訊員 廖蔚)從東莞發(fā)家的知名中式快餐連鎖企業(yè)真功夫,股東內(nèi)斗惹出的一場行政訴訟暫告一段落(案件庭審情況可見《廣州日報・東莞新聞》8月22日A18版)。記者從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獲悉,該院已對蔡達標、蔡春紅起訴東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登記糾紛一案進行了一審宣判。法院認為原告蔡達標和蔡春紅提出的訴請依據(jù)不足,依法判決駁回其所有訴訟請求。
原告蔡達標為真功夫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東和現(xiàn)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原告蔡春紅是訴稱擬任的新董事長。蔡春紅于今年2月24日委托何某辦理第三人真功夫餐飲管理有限公司變更登記事宜。何某向被告東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交了一系列申請材料,申請對第三人真功夫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董事長等事項進行變更(備案)登記并補發(fā)營業(yè)執(zhí)照。市工商局于4月9日召開聽證會對該案進行了聽證。綜合聽證會上各方的意見,市工商局認為涉案的章程效力待人民法院確認,于是在5月18日駁回了原告的涉案變更登記申請。原告不服,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法院審理認為,工商變更登記時,如果登記機關(guān)發(fā)現(xiàn)事實不清,應當暫不予登記,待有權(quán)機關(guān)對爭議作出確認后方予以登記。而在真功夫訴工商局此案中,被告通過聽證會查實,蔡春紅提出變更登記申請的主要依據(jù)即公司的涉案章程,效力仍然存在爭議。因此,市工商局據(jù)此駁回原告的申請并無不當。法院最終判決,原告蔡達標和蔡春紅的訴請依據(jù)不足,予以駁回。
注:本站文章轉(zhuǎn)載自網(wǎng)絡(luò),用于交流學習,如有侵權(quán),請告知,我們將立刻刪除。Email:271916126@qq.com
隨機讀管理故事:《買復印紙的困惑》
老板叫一員工去買復印紙。員工就去了,買了三張復印紙回來。老板大叫,三張復印紙,怎么夠,我至少要三摞。員工第二天就去買了三摞復印紙回來。老板一看,又叫,你怎么買了B5的,我要的是A4的。員工過了幾天,買了三摞A4的復印紙回來,老板罵道:怎么買了一個星期,才買好?員工回:你又沒有說什么時候要。一個買復印紙的小事,員工跑了三趟,老板氣了三次。老板會搖頭嘆道,員工執(zhí)行力太差了!員工心里會說,老板能力欠缺,連個任務都交待不清楚,只會支使下屬白忙活!
點評:
行事前一定要做講清結(jié)果,講清后果,溝通到位。
閱讀更多管理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