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業(yè)的運行中,老板既擁有多種權力,又要不斷創(chuàng)造權力,這是他保證企業(yè)在他的控制之下運行的前提條件。在企業(yè)管理中,他能向不同層次管理人員授出的權力僅僅為三個方面:一是人權,二是財權,三是事權。
人權。
人權也就是人事管理控制權,其內容可細分為六個方面:
n 人事任用權,即選擇聘用具體人員擔當某崗位角色的權力。
n 人事罷免權,即解除某具體人員擔當某崗位角色的權力。
n 人事指揮權,即對選擇聘用擔當某崗位角色的人員下達指令的權力。
n 人事考核權,即對擔當某崗位角色的具體人員的履職情況進行考核的權力。
n 人員給薪權,即決定所選擇聘用擔當某崗位角色的人員支付薪酬多少的權力。
n 人事獎懲權,即對選擇聘用擔當某崗位角色的具體人員給予獎勵和懲罰的權力,包括物質獎懲,增發(fā)資金、處以罰款,口頭或書面表揚、批評,提供或取消學習 發(fā)展機會等。
財權。
財權也就是對資金支配使用的權力。這種權力可細分為五個方面:
n 資金預算權。即對所承擔工作所必需的費用做出預算,由上司批準后執(zhí)行。
n 資金支付權。即對預算內或權限內的費用支出權,比如在權限內批準下屬的差旅費、交際應酬費等。
n 資金使用裁定權。即對與所承擔業(yè)務有關但又不在預算之內的財務權,比如折扣權、返點權、付款方式?jīng)Q定權、付款期限決定權等等。
n 資產使用權。即對所交付的非現(xiàn)金資產的支配使用權。
n 資產處置權。即對所交付的非現(xiàn)金資產的改造、出售、拆毀的權力。
事權。
事權也就是履行職責、開展工作的業(yè)務活動權。它是崗位角色履行職責,完成工作目標的行為選擇權力。其內容可細分為六個方面:
n 工作內容選擇權,即自我選擇做什么工作的權力。
n 工作目標要求決定權,即把工作做到什么程度的決定權力。
n 工作考核標準決定權,即決定用什么標準對所承擔的工作進行考核的權力。
n 工作時間限制決定權,即所承擔的工作,什么時候開始,什么時候終止的權力。
n 工作方式選擇權,即選擇以什么方式來完成工作目標的權力。
n 工作場所選擇權,即選擇在什么地方履行職責、完成工作目標的權力。
以上三大權力中的任何一個權力都可以相應分為建議權和裁定權兩個方面。
可授出的三大權力,并不是可以任意授給任何一個崗位角色。不向下授權不行,授權超越必須的限制也不行。究竟授給哪個層次上最恰當、最有效,這有一定的共性。下面略作分析。
n 人事任用建議權,可授給崗位角色的直接上司,但其裁定權卻只能授給隔級上司,最后裁決權要授給隔級上司的上司。否則有可能造成五大郎開店的后果,把優(yōu)秀人才擠出單位、部門。
n 人事罷免建議權,可授給崗位角色的直接上司,但其裁定權卻只能授給隔級上司,最后裁決權要授給隔級上司的上司。理由同上。
n 人員指揮建議權,可授給崗位角色的隔級上司,但其裁定權卻只能授給直接上司。越級指揮往往會帶來很多組織運行上的混亂。下一節(jié)還要討論這一問題。
n 人事考核實施權,可授給崗位角色本人,其建議權可授給崗位角色的同事,但其裁定權卻只能授給直接上司,最后裁決權要授給隔級上司。只有這樣才可能保證考核的公正、公平、客觀、準確、全面。
n 人員給薪建議權,可授給崗位角色的直接上司,但其裁定權卻只能授給隔級上司,最后裁決權只能留給企業(yè)最高管理層。否則就無法實現(xiàn)內部協(xié)調。
n 人員獎懲建議權,可授給崗位角色的同事,但其實施權卻只能授給直接上司,最后裁決權要授給隔級上司。這是保證公正和公平必須的。
n 資金預算建議權,可授給崗位角色本人,但其裁定權卻只能授給直接上司,最后裁決權要授給隔級上司。因為花他人的錢都會很慷慨。
n 資金支付裁定權,可授給崗位角色本人,但其最后裁決權卻只能授給直接上司。有了預算控制,也必須有他人的監(jiān)督和最后裁決,才能保證錢只按既定計劃要求花。
n 資金使用建議權,可授給崗位角色本人和直接上司,但其裁定權卻只能授給隔級上司,最后裁決權要歸企業(yè)最高管理層擁有。理由同上。
n 資產使用建議權,可授給崗位角色的直接上司,但其裁定權卻要授給崗位角色本人,最后裁決權要授給直接上司。讓人做事,做事的工具必須由使用人自主決定。
n 資產處置建議權,可授給崗位角色本人和直接上司,但其裁定權卻只能授給隔級上司,最后裁決權不能授出。只有資產所有人才能擁有資產處置的終極權力。
n 工作內容選擇建議權,可授給崗位角色本人,但其裁定權卻只能授給直接上司,最后裁決權要授給隔級上司。只有這樣才能協(xié)調企業(yè)的運行。
n 工作目標要求建議權,可授給崗位角色本人,但其裁定權卻只能授給直接上司,最后裁決權要授給隔級上司。理由同上。
n 工作考核標準建議權,可授給崗位角色本人,但其裁定權卻只能授給直接上司,最后裁決權要授給隔級上司。只有這樣才能實現(xiàn)企業(yè)總體的綜合平衡。
n 工作時間限制建議權,可授給崗位角色本人,但其裁定權卻只能授給直接上司,最后裁決權要授給隔級上司。能實行彈性時間工作制度,實行彈性時間工作制度,則有利于調動崗位角色的積極性和能動性、創(chuàng)造性。
n 工作方式選擇建議權,可授給崗位角色的直接上司,但其實施權卻只能授給本人,最后裁決權要授給隔級上司。否則,崗位角色就無法發(fā)揮自己的主觀能動性和創(chuàng)造性。
n 工作場所選擇建議權,可授給崗位角色本人,但其裁定權卻只能授給直接上司,最后裁決權要授給隔級上司。能實行彈性地點工作制度,實行彈性地點工作制度,則有利于調動崗位角色的積極性和能動性、創(chuàng)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