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做過大公司的高級主管,也沒有這種個人能力,不過我還是有一些和其他人成功合作的經(jīng)驗。我曾經(jīng)和別人合作,共同擔任中美經(jīng)濟教育和研究委員會美方主席。當時,這個委員會每年都從福特基金會獲得數(shù)以百萬美元計的資金。1985年到1996年間,這個委員會資助了中國國家教育委員會(后改稱教育部)在人民大學設立的經(jīng)濟學學習 中心;1987年到1993年間,它資助了另一個由國家教育委員會設立在復旦大學的經(jīng)濟學學習 中心。每個學習 中心每年學習 大概50名經(jīng)濟學研究生,學生由教委從各重點大學提選,由我請來美國大學的教授授課。
這個委員會運作良好,一方面是因為委員會的其他成員都是資深的經(jīng)濟學家,另一方面是因為他們也希望為推動中國當代經(jīng)濟學的發(fā)展做出貢獻。兩個學習 中心的同學,有些得到美國教授的推薦到美國大學拿到了博士學位,現(xiàn)在在中國或美國擔當重要職位。
我還做了其他的重要事情,在做這些事情時,我始終奉行一項原則:只選擇那些志趣相投的人合作。我從不勸說別人和我共事,除非我覺得對方也能從中受益。那些志趣相投的人,根本無須勸說。和這樣的人合作,成功是必然的,因為我們都想把事情做好。因此,我用不著具備前面說過的經(jīng)理們需要具備的素質。我不僅自己不勉強別人和我共事,也不會幫別人說服其他的人與之合作,除非我覺得這種合作對大家都有好處。
我對讀者的建議是:即便你覺得自己沒有上文提到的經(jīng)理所需具備的素質,只要選對了事情、選對了志同道合的人和你合作,你也能做好很多事的。堅持志趣相投這個原則,可以做好很多大事。當然,在和別人合作時,你自己也要具備完成工作所需要的才能。否則,別人不會愿意和你合作。